作为西北五省“先行先试”排头兵,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截至目前已注册公司165家,企业生产加工所耗用水电气凭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申报办理退税业务。“从2016年年底,综保区企业开始陆续前来办理用电退税业务,可享受17%的退税,最快5天就能办理成功。”阿拉山口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许栋婷说。
落实退(免)税政策是增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企业国际贸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落地企业进出口增长的重要举措。“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兑现企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这是我们服务企业的目标。”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王新春说。
作为新疆第一个、全国第十六个综合保税区,占地10.9平方公里,自2014年6月封关运营以来,已累计过货量153.93万吨,贸易额52.43亿美元。落户企业可享受国家赋予综合保税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在税收政策上,区内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办公用品、生产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免关税、免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贸易企业,货物在区内储存、展示,转口销售免收关税;区内企业之间进行的货物交易和进行加工生产免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货物复出口免征关税;国内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实行退税;区内企业在生产加工产品时,所耗用的水、电、气予以退税。
图、文、编辑/王倩